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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启动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
发布时间:2016-04-27
预计到2020年,将有5000名创业导师结对培育2万名大学生创业者
     为促进高校创业创新教育发展,浙江省启动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,预计到2020年将培育创业导师5000名,结对培育大学生创业者2万名。

  今年2月,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《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从今年起全面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。根据要求,目前全省普通高校已普遍建设创业学院。

  在此基础上,浙江省将培育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创业导师队伍。建立创业导师选聘培养机制,导师选聘不仅面向省内各普通高校,还面向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、机构等组织,并开展创业导师能力提升培训,建立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、锻炼培育成长的长效机制。

  同时,按照择优选拔、动态管理原则,建立“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人才库”,发挥优秀创业导师的引领、辐射和带动作用,创建一批创业导师工作室和创业导师团队。

  此外,省教育厅还将组织开展创业教育结对活动,通过导师结对学生深入推进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,原则上每位导师结对不少于4名有创业意愿的学生。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创业教育培训和指导活动,建立省、校二级创业导师培训服务管理平台和课程资源库,提供课件、视频等课程资源库。

  省教育厅学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创业导师培育工程”启动后,指导办公室设在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(浙江师范大学),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,研究、指导工程的实施;各高校要明确牵头部门,整合本校学生管理、教师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部门的力量,并建立高校与政府部门、行业企业密切协作,校内相关部门通力合作,全体师生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;各高校要把“创业导师培育工程”纳入教师专业发展。在经费支持方面,各校要把创业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学校事业经费正常支出预算,并予以重点保障。原则上省计划内创业导师培训经费,由省级财政予以补助。

来源: 浙江在线